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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06-12 00:55:00

  5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社区矫正工作推动会。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把社区矫正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把参与社区矫正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谋划和部署,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法院要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对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及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二要高度重视与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与社区矫正相关的衔接工作;三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案件。同时,审理此类案件要做到依法公开,从而更好地发挥此类案件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四要依法受理社区矫正人员的申诉,并做好复查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申诉权利;五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和帮教工作,通过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专门档案、定期回访等形式,督促帮教对象遵纪守法;六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其适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便更充分、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记者: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