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要求全省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达标争创为抓手,以特色基地为标志,在2014年实现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全面达标,特色文化基地全面建成,文化软实力全面提升。
长期以来,广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岭南文化,广东高院经过认真梳理,概括出了以“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特区文化、包公文化、侨乡文化、禅宗文化、雷州文化”为代表的八种具有鲜明岭南特色的岭南文化。广东法院“岭南工程”建设规划提出了“三个结合”将这“八种文化”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之中,即核心价值观与特色文化精神内涵的结合,法院文化与当地民俗文化的结合,法院文化与当地传统文化的结合。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广东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凸显地域文化特点,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先进法院文化,才能形成文化建设的持续动力。(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林晔晗 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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