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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中院内生案下降逾两成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2-06-21 00:09:00

  2012年以来,辽宁鞍山中院以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判后答疑、加强对下指导三项举措强化审判管理,实现受理内生案件数量大幅下降。
  据介绍,内生案件主要指当事人一方不服法院裁判,向上级法院上诉或申诉的二审案件、再审案件。根据内生案件产生特点,鞍山中院加大调解力度,扎实推进“调解年”活动;注重判后答疑,推行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执行告知为内容的“和谐司法工程”;加强对下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2012年1月至5月,鞍山中院新收各类二审案件83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80件;新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8件,同比减少72件。两类内生案件同比共减少352件,下降23.7%。(记者:霍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