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司法环境的十条要求》,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司法环境,为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对此作出批示:“市中院出台的优化经济发展司法环境‘十条要求’非常重要,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作出了贡献!”
“十条要求”对强化规则意识、坚持平等保护、维护诚实诚信提出了明确措施。其中包括:平等对待大中小企业以及国有、民营、外资等不同市场主体,确保市场主体享有相同的权利,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对于守信方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及时判决,让失信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加强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把诉讼失信行为纳入社会诚信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青岛中院提出,要严厉打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非法集资、走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妥善处理好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创新、企业破产、合同违约等纠纷。依法公正妥善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强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以及商标权等重点领域的保护。(记者:陈显江 曾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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