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以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两评查”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三项评查,主攻瑕疵案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和法官司法能力为目的,创新评查方式,扎实开展“三项评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成立专门的“三项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审管办为基础,抽调审判业务骨干组成评查专班,做到评查人员到位、评查时间到位、评查后勤保障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制定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高院的各项工作要求细化到院、到庭、到人。
在裁判文书评查工作中,汉江中院专门制作裁判文书质量评查表,并采取百分制的形式,从裁判文书题头、当事人情况,到裁判主文、审判组织署名等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作出明确要求,并确定相应的分值。
该院在抓庭审评议工作时,制定详细的庭审评议表,从庭前准备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从法官着装到法官的法言法语运用等每一项庭审工作均作出明确要求,并设定相应分值;对需要评议的庭审采取从案件管理系统中提取,由各业务庭主动申报,或随机抽取庭审全程视频资料作为评议对象。
截至目前,汉江两级法院审结并已生效案件的裁判文书已全部进行评查,组织庭审评议24次,评查上级部门转交涉诉信访案件24件,所有评议意见均汇总后反馈给相关业务庭室和案件主审法官,评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记者: 陈群安 通讯员:吴 涛 王秀斌)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