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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开展对青海、新疆、西藏法院援助工作
  • 来源:山东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2-09-05 17:08:00

  8月20至28日,山东高院派出3个援助考察组,由山东高院副院长李静、侯建军、刘爱卿分别带队,分赴青海、新疆、西藏有关法院,考察、接洽有关情况,深入开展对口援助工作。
  期间,三个考察组分别在青海省海北州政务中心广场、喀什中院、西藏日喀则中院举行了援助仪式,向对口法院捐赠了办案用车和资金。三个考察组还分别召开了由对口援助法院有关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就司法职能发挥、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以及法官培训等对口援助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考察组还进法庭、入民居,实地了解了当地法院的有关情况和社情民意。
  通过考察,山东法院进一步明确了对口援助法院的需求,增强了援助的针对性,也学习到边疆、内地法院及法官们不怕牺牲、不畏艰难的精神和品质。
  受援法院对山东法院的无私援助表示衷心感谢,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更好地服务大局,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