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30日,由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和陕西高院联合召开的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现场会在陇县召开。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陕西高院院长安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乌永陶出席会议。全省各市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及省法院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安东在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政法委、综治办和法院要切实落实《决定》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宝鸡市、陇县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实际,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
安东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总结出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陇县“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这一工作机制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和基层依法治理,体现了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目前,全省法院已在社区、村组等基层单位设立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巡回办案点1259个,2010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133起,取得了显著成效。
安东要求:一要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二要坚持探索创新,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务求“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取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效。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顺利推进。(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刘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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