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高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民主水平,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取得良好效果。2010年10月海南高院、琼海法院、琼山法院共3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2年中科院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发布,海南高院在高级法院中总分排名第一。
明确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司法公开内容
积极开展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工作,推动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海南高院结合全省法院实际,研究出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共42条,涵盖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和机制保障等七个方面。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全省法院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每年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法律院校师生走进法院,了解法院,使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接触法院,消除了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进一步增加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加强网站宣传工作,搭建法院与社会沟通桥梁
裁判文书上网,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打造“透明法院”。开通了海南省三级人民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将民意沟通工作与网站的“公众建议”、“网上投诉”、“法律咨询”、“廉政监督台”、“网上信访室”、“法律社区”等互动型栏目有机结合,拓宽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建言献策的渠道。设立网络廉政监督台,落实廉政建设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在天涯法律网公布立案、执行及鉴定评估拍卖信息,设立诉讼材料速递窗口、审判规程、案件进度网络查询等栏目,拓宽了全省司法公开的渠道和范围,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度、认同度和支持度,有效地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强化新闻宣传,推进司法公开
海南高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出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将新闻发布会常态化,定期向社会公布法院一段时间以来的重大审判信息、社会关注的案件和法院重大举措和重大工作事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逐步完善各中基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积极构建海南三级法院联合报道,宣传主管部门与法院各部门沟通协调配合的宣传网络,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联络沟通,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新闻宣传工作,为促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作用。(供稿单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余德厚)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