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下发3个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全区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审计、企业破产管理等工作,强化司法权监督制约机制。
据了解,3个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了审鉴分离、执行与委托评估、拍卖分离、组织实施委托评估、拍卖阳光工程等一系列强制性要求,并要求一切可以公开的委托评估、司法拍卖相关信息均要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真实、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3个文件对宁夏各级法院选择专业机构的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对具体的选择专业机构方法,如抽签法、摇号法、计算机随机法等进行了详细的操作流程规范。文件还通过单列责任追究章节明确责任追究,规定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规范性要求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司法评估拍卖规范有序。(记者: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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