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民诉法修改决定的各项工作。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穆思山阐述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民事审判及执行工作产生的深远影响,并从培训、研判、宣传、领导等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河北高院副院长甄树清从强化程序公正、保护当事人诉权等方面强调要把握好贯彻落实民诉法修改决定的总体方向,并对十个重点问题的把握标准进行了讲解。
穆思山在会上指出,要深刻认识修改民诉法的重大意义,在司法理念、工作机制与方法等方面努力适应新要求。各级法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工作,掀起一个学习民诉法的高潮,确保广大干警对新民诉法的精神、法理、法条等做到烂熟于心、融会贯通。
修改后的民诉法涉及诸多制度创新和程序调整,尤其是新增加的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重要诉讼制度。穆思山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强预研预判,切实做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要把握理论基础和立法本意,结合审判经验预研预判,确保研判方案审慎稳妥、切实可行。全省法院要加强宣传工作,为修改后民诉法全面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将修改后民诉法作为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与新闻媒体及有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要围绕老百姓所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突出宣传重点,并发挥好个案引导作用。
目前,河北高院已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下设办公室,立案、民事审判、审监、执行等业务部门及相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且就修改后民诉法的学习、培训、宣传、沟通、汇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作者:李霁 吴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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