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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结束
  • 来源:广西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2-11-29 00:56:00

  2012年度广西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日前结束。在11月24日召开的总结会上,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要求,全区法院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开展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保障机制和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自2012年初部署开展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和“精品案件”两项评选活动以来,广西全区各级法院非常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动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经过逐级遴选,共推荐277件案件和72个庭审参加评选。
  罗殿龙在评选总结会上强调,全区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上来,统一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法院工作上来,着力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提升司法能力上狠下功夫。要在总结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把着力点放在评选成果的转化上,放在将评选标准作为日常考评机制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量效率保障机制和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的长效机制。
  罗殿龙指出,建立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机制,向管理要资源,以管理促效率,用管理保质量,是解决法院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全区法院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审判管理的职能定位,深刻把握好审判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能,切实抓好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效能,着力在深化管理上下功夫,继续强化审判质量、效率和审判效果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职能作用。
  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将“阳光司法”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权力、促进公正廉洁的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切实在司法领域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总结会上,广西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委办主任刘广新对评选情况进行了综述。“优秀示范庭审”评委代表、“精品案件”评委代表分别汇报了评选情况。(作者: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