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宣传部、人民法院从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全面提升,为推动青海文化名省建设、努力为实现“四个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干警主体地位,确保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着力促进干警全面发展;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法院工作各个领域;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挖掘文化底蕴,努力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青海法院文化。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即保障文化发展、凝聚法院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并强调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核,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求广大干警坚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操守、提升个人品德;要对法院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并汇编成册,逐步完善适合青海法院审判实际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业绩考评、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法院管理文化;着力引导干警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大力培养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完善立案、调解、执行、信访接待等方面的礼仪,促进司法文明;重点加强荣誉室、图书室、审判和办公场所、文体场所等建设。(供稿单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袁有玮 李卫)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