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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逾九成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2-12-21 18:35:00

  12月19日,辽宁召开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截至2012年11月25日,辽宁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41万件,审结39.83万件,调撤案件19.89万件,调撤率达49.94%,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2.19%。
  2012年年初,辽宁高院加强顶层设计,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统一部署“调解年”活动。全省三级法院成立调解服务中心,选派优秀法官从事立案调解工作;调整了对下绩效考评方案,加大调解率和调解质量的权重;编制优秀调解案例教材,制定各审判部类的调解规则,把提高调解能力作为法官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调解艺术展示会,表彰调解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全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中聘请3724名特邀调解员,助力法院工作;创新调解方法,广泛运用巡回调解、上门调解、就地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调解的浓厚氛围。
  一年来,辽宁三级法院的调解工作呈现了百花齐放、各具特色的良好态势。本溪法院构建司法协理网络,形成了“辽宁经验”;辽中县法院通过建立交通肇事提前介入等机制,强化诉前调解纠纷,调撤率达81.59%;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探寻专业调解、权威调解路径;昌图县法院组建“郭明义爱心调解志愿队”,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凌源市法院针对政府拆迁难题,采取“宣传政策、因户制宜、以点带面”做法,深入拆迁户家中开展调解,赢得各界好评。(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严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