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党89周年前夕,最高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委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分别授予任秋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任秋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这对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秋华同志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在平凡而普通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成功办理上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她把对公正司法的执著追求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到每一次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她的事迹,可亲、可敬、可学,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她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广大法官的榜样。
王胜俊院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了向任秋华同志学习的五个方面。强调学习任秋华就是要像她那样永葆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像她那样始终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要像她那样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要像她那样切实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要像她那样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向任秋华学习,就必须紧紧围绕王院长提出的五个方面要求,逐一领会,逐一落实,寻找差距,弥补不足,提高思想觉悟,提升司法能力,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突破。
典型是一面旗帜,指引我们前进方向;典型是一个号角,激励我们不断追求;典型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差距和不足。当前,全国各级党组织正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各地人民法院在深入部署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为此,一要处理好树与学的关系,在挖掘和树立任秋华等先进典型同时,要注意组织深入学习,使其精神真正得以广泛弘扬,在人民法院落地生根;二要处理好新典型与老典型的关系,新老典型都是人民法院的精神财富,都发挥着极大的模范引领和精神激励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宝贵资源,采取行之有效、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广大党员干警立足本职争创优秀、积极建功立业,在司法实践中倾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严格保证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处理好远与近的关系,在学习其他单位先进典型时,要注意结合身边的人和事,及时发现身边的“闪光点”,及时予以树立和宣传,努力做到百花争艳,花开满园。
我们期盼,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能有更多任秋华式的好党员、好法官不断涌现,为党旗添彩、为天平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