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我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要求全省法院通过能动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建成和产业发展。
《意见》共12条,从把服务和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纳入法院一把手工程,法院与政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分管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负责审理案件,执行案件包案到人、限期执行等方面,对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推进产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意见》还规定,要采取定院、定点、定人等方式,主动到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司法建议等服务;要向项目单位发放《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联络卡》,公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要执行好“提前介入、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重点产业项目需要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法律风险防控预案,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如何运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提供参考意见,发挥好司法的前瞻性、预判性作用,能动司法“治未病”。(记者:唐凤伟 段春山 通讯员:马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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