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在1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公布,天津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透明。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由2007年的93.5%上升到2012年的98.1%,2012年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2007年缩短了26天,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近年来,天津各级法院让亲民、爱民、护民理念贯穿于司法全过程,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最高位置,特别是加大了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1000余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设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向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涉诉信访人发放司法救助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低保、就业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2013年,天津法院将紧紧围绕坚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记者: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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