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与市委书记郑亚军为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揭牌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于1965年7月成立,属中级法院建制,无基层法院。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受案范围大大增强和扩展,受案数与审结案件逐年激增,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由于无基层法院,案件无论大小,上诉均要到甘肃高院,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大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和诉累。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对嘉峪关市两级法院的更名(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更名为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成立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表示祝贺。(供稿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王继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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