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南宁海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3月29日,广西高院与南宁海关召开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海关执法协调联动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全面总结各自在协作配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自2010年10月双方共同签署《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以来,广西高院与南宁海关紧紧围绕信息共享、工作交流、涉诉协调、执行机制、司法建议等五个方面内容,全面加强协调配合,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至2012年,广西各级法院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打私工作方针,与海关协同作战,同步开展了“国门利剑”、“国门之盾”、“决战北仑河”、“打击北部湾海上偷运走私”等专项行动,海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座谈会提出,全区法院要进一步整合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资源,充分利用交流协作平台,加强诉讼内的案件审理和协调、诉讼外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强化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司法权威。要继续探索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等联动长效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司法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及优势互补。要着力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提高海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刑事证据意识”,及时、有效打击犯罪。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打击、保护、服务”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广西国门执法实际,推进人民法院和海关的协调配合工作全面平衡开展。(作者:黄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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