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林通过发手机短信要求,雅安各基层法院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4•20”芦山地震已经进入第三天,雅安两级法院救灾自救工作有条不紊。雅安中院要求基层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做好涉灾纠纷的调处和解释工作,参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5•12”涉灾案件的要求受理、审理纠纷。要在法院门口设立法律服务和咨询接待处,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受灾较轻的法院积极为县委出谋划策,避免应对灾后纠纷措手不及。
雅安中院指出,受灾法院要统计整理受灾情况资料,特别是有关法院房屋、车辆、网络、电脑等办公设施的损坏情况。干警和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受灾情况、轻重程度要详细记载,以便灾后救助。对救灾物资发放,要充分考虑干警受灾轻重及离退休老同志,并做好登记公示工作,已备灾后检查。做好受灾物资、救助金的监督管理使用工作,不准违纪处理和使用。
雅安中院要求,受灾法院要做好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先进典型事迹的报送,特别要注意积极组织并参与抗震救灾的、为大局服务的典型。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在前、吃苦在前,为抗震救灾做出积极贡献。(记者:张守增 徐光明 聂敏宁 姜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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