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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声势 形成震慑
辽宁法院集中宣判11件涉黑涉恶案件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8-09-20 09:35:49
  近日,辽宁省五地法院公开宣判11件涉黑涉恶案件,6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以下不等刑罚。这是辽宁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的一次集中行动。
  当日宣判的包括沈阳、大连、锦州、营口、阜新5个地区8家法院的11件案件,涉案被告人66人。
  这11件案件中,有2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是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荆义章等3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首犯荆义章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件是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姚国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打击报复证人案,姚国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他9件案件均系涉恶及“保护伞”案件。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将庭审变成法治教育“公开课”,上述法院通过采取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公开宣判。
  辽宁高院院长张学群表示,对涉黑涉恶案件采取集中宣判方式,就是公开宣誓辽宁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以办案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张之库  严怡娜 通讯员  赵  丹)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