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对庭审、执行、立案、审务、听证、裁判文书等涉及司法为民的六个方面工作对外做出公开承诺,以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马山法院先后制定了工作要点、实施细则及十五项配套制度等,建立各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机制。尤其在庭审公开方面,该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通过电子公告屏、马山法院网站等及时公告庭审案件的案号、合议庭成员等信息。对有较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到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进一步提高法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该院为了保障阳光司法顺利推进,还建立了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实行检查和考核,真正实现了从立案到执行,从庭审到文书,从听证到审务等全方位、多角度公开,确保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运行。(记者 费文彬 通讯员 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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