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从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个方面,全面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一次律师座谈会上,有律师提出,在人民法庭起诉立案时,有人民法庭认为案件不属于本辖区管辖而相互推诿,拒绝立案,导致当事人在两个法庭之间来回奔波。律师同时提出建议,建议法庭先行收案,相关立案材料在法院内部流转,减少当事人讼累。
律师的建议引起了该院党组的重视。该院在全院迅速开展司法规范化排查活动,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进行“360度扫描”,共排查出123个亟需作出细化规定的司法规范点,并在基础上,制订了《司法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规定着力于建立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司法工作机制,内容涵盖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审判监督等案件处理全过程,对该院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必将具有推动作用。 (金永南 俞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