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讨薪记
——青海互助法院从快办理农民工案件侧记
12月9日,天空飘着雪花。8时30分许,刘永来、鲁顺兴等22名农民工面带焦虑地匆匆走进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他们向法官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扣押李某的一辆捷达牌小轿车。
从22名农民工的诉说中,法官李发光初步了解了情况。原来,这些农民工受李某的雇佣,在西宁、互助等地的建筑工地干活,但李某一直拖欠工资,大家讨薪无果,便来到法院。
李发光向农民工们讲解了诉讼保全的法律程序,并告诉他们:“互助法院有农民工维权的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案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你们的案件,我院调解中心第一时间将进行调解,请大家放心。”
按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刘永来他们得以缓交了诉讼保全费和受理费,法院当即作出诉前保全的裁定。半个小时后,立案庭庭长贺众明和其他两名法官前去扣车。
法官面前,李某交出了车钥匙,车被扣押。当天下午,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中心协商解决。在法官积极调解和互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祁文潮的共同努力下,李某和22名农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22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很久的37925元劳务工资。
刘永来数着来之不易的辛苦钱,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从走进法院大门,到达成协议拿钱,刘永来他们只用了不到8小时——“快”,这是互助法院调解中心工作的一大特点。互助县是个农业县,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务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占较大比例。为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对于民商事案件特别是农民工案件,互助县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先由立案庭调解中心第一时间组织调解,调解结案的案件,就不再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这样既降低了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互助法院院长王建民介绍,该院早在2003年起在立案庭就设立了速裁法庭,对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和农民工案件快速受理、迅速调解,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2003年以来调解案件2000多件,受到社会好评。2012年,立案庭速裁法庭改设调解中心,对一些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和农民工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做到“快立案、快调解、快执行”,真正使调解中心成为司法便民的场所、案结事了的场所、司法公开的场所。
2013年该院立案庭调解中心办结283件民事案件,调解208件,调解后撤诉75件。平均办案时间不到2天,其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5件,标的额65.7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并发放给农民工。(袁有玮 马贵鑫 张延梅 )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