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9个检查组,对全省各地法院贯彻落实福建高院《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的30条措施》、集中整治“四难”现象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组一行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暗访了58个法院、63个法庭,121个窗口单位,旁听了32场庭审。5名人民法院监督员、1名省人大代表受邀全程参加了督导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法院存在庭审不规范、安检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福建高院及时下发通报,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分析查摆,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任务书、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限时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基层法院,由中院院长约谈并责成有关基层法院院长作出检查,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四难”专项整治任务。福建高院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切实强化问题意识,充分认识解决好“四难”问题对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整风的精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期待。
据记者了解,该院将进一步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监督员等社会力量,采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效能检查等多种形式,坚持每月开展定期检查、明察暗访和问题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有效建立起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级法院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的长效机制,确保各地整治“四难”工作抓出成效。(何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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