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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法院巧用偏离度分析方法克服忙闲不均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1-06 18:11:00

“请不要再鞭打快牛”
——湖州法院巧用偏离度分析方法克服忙闲不均 
 
 


  耿延冰是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年终总结时发现,庭里每个法官办案基本都在60个左右,最多和最少相差不超过20个。“以前忙闲不均现象比较突出,多的能办100多个案子,少的连一半都不到。”
  这在基层法院更为严重,去年安吉县人民法院同一个庭办案最多的430个,最少的150个。
  湖州是地域小市,收案量却以每年20%幅度增加。为应对案多人少矛盾,法院往往是想方设法增加人员或者继续“鞭打快牛”,但法官忙闲不均、青黄不接的现实问题让湖州中院选择了从法官均衡办案角度创新内部管理的“求变”之路。
  “法官资源配置不合理、庭长管理不科学、合议庭功能弱化等都是内部管理短板,”湖州中院院长张宏伟说,全市有审判资格法官388名,而一线法官只有291名,不同业务庭间人案比例不平衡,庭长分案时简单以法官手中案件数为依据分配“鞭打快牛”,这都导致繁重的办案任务落在少数能干肯干的人身上,被“鞭打”的法官急速办案,司法裁判水平堪忧。

  为形成千斤重担人人挑的局面,湖州中院转变思维,借助偏离度分析方法强化一线法官结案均衡管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探索提出了一线法官结案偏离度指标,运用此指标合理调配案件与人员比例。“如果一线法官结案完全均衡,则每个法官的结案数等于平均结案数,无论是高于还是低于该平均数都表现为偏离。”湖州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郭文利说。
  运用这个龙头性指标,湖州中院院长、庭长和审判长分别抓好人员配备、人员组合、人员运用三个层面的均衡度管理。院长梳理各部门三年来工作量,根据均衡比例重新定编定岗,使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人员比例从4:6调整为3.5:6.5,并向案件增量较多的民商事和执行部门倾斜,使案件数量和法官人数配备上综合平衡;庭长按照年龄、文化水平、业务技能、工作经验等科学配置合议庭成员,并以合议庭为对象随机分案;合议庭老中青法官搭配,审判长考虑每个法官特长,加强类型化分案专业化培养,人尽其才,发挥每个成员作用。同时,将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督促落实,2013年湖州中院各业务庭一线法官结案偏离度平均值为0.49,同比有较大幅度优化,处于合理期间,其中执行局从0.71下降到0.48,有力促进了均衡结案。

  耿延冰从中受益,民一庭不仅多了两个审判员,不用再临时性从人案比例不高的民三庭借人,还体会到众人划桨的心齐气盛局面。庭长好当不少,只要以合议庭为对象均衡随机分案、管好审判长就行。每个审判长会考虑合议庭内部分案,离婚案不让未婚法官办理,涉农纠纷交给年长的有农村经验的法官,新类型案件让学历高的人来办。“通过两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合议庭间司法能力的整体均衡以及合议庭内部的扬长避短。”
  湖州中院还在更大层面上利用偏离度分析,将全市行政案件指定两家基层法院集中管辖。2012年,湖州五个基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72件,配备法官17名。“行政法官人均工作量远远低于其他法官,使得法官办案经验不足,从而影响案件审判质量。”张宏伟说,现在实行集中管辖,可以把分散在各院的行政法官解放出来,充实到民商事和执行工作中去,至少可以腾出10名以上法官的生产力。同时有利于相对减少行政干预,确保行政审判质量;有利于拓展受诉法院行政案件类型,提高行政法官审判水平,促进行政审判专业化发展。

  2013年,湖州全市法院共办结案件62430件,同比上升19.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204.64件,高于全省平均数10.4%,是全国平均数2倍以上。在浙江高院通报的各项评估指标中,80%以上指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实现合理区间内的良性运行。

  据了解,湖州中院下步还将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一线法官结案偏离度的最优值范围,以更好地起到指挥棒作用。(记者 余建华 孟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