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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与七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1-06 18:24:00

方便执行查控 强化信用惩戒
江西高院与七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等七家银行签订了执行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强化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这是为缓解“执行难”而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


  江西高院与七家银行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采用网络专线对接模式,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协议要求,全省法院的执行案件(含财产保全、先予执行),需要通过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信息的,可通过网络专线集中办理。同时,法院还将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专线向银行通报,为银行对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提供依据,降低经营风险,维护金融秩序。


  据了解,江西高院和各大银行就该系统制定了建设工作推进时间表,要求各方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推进系统建设。同时要求,该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江西高院和各大银行还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操作实施细则。此外,江西高院和各大银行还将建立定期磋商和联络制度,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协作效率。(记者  姚晨奕  通讯员 李哲  胡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