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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区法院下重手解决刑案久拖不结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1-13 17:13:00

百日“啃”掉未结刑案6812件 
广西下重手解决刑案久拖不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在开展刑事案件“百日清案”活动中,在不放松新立案刑案审理的同时,“啃”掉未结刑案6812件。刑事审判工作由此将走向良性循环的快车道。
  广西高院在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活动中,积极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针对全区法院立案超3年、立案超18个月、立案超12个月未结案件,以及2013年1至7月底新收案件未结案件等四类案件下重手,从2013年8月底全面开展“百日清案”活动。广西高院要求全区法院要全面清理以上四类未结刑事案件,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期限的规定履行职责。强调清案活动必须是“一把手”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组织、亲自督促。对排查出来的刑事案件,指定承办人和督办人,制定具体措施和审理期限。在“百日清案”活动中,全区法院加大了案件审理信息通报制度,对逾期不能结案的,要求必须逐案说明,对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广西高院还要求,清案活动中也不能放松每月新立案案件的审理。广西法院“百日清案”活动开展以来,立案超3年以上积案已全部审结。此次清案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正面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为广西法院刑事案件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打下了坚实基础。(黄星航 覃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