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将继续加大司法公开,用公开促进公正提升公信,在代表审议时备受热议和好评。
2013年,浙江法院在收结案首次突破100万件、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的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情况下,推行国内首创“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全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受到国内外司法界高度关注。在司法公开中,浙江法院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成效突出。(余建华 孟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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