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联系基层法院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全院48名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与基层法院“一对一”对接,“面对面”指导,助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辽宁高院要求领导干部通过联系指导基层重在转变作风,重在解决问题,搞好五个方面结合。一是传授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发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优势,把脉基层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搞好传帮带。二是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聚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三是总结宣传基层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教育实践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用个别指导一般。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定44个调研课题,探寻新时期加强辽宁法院司法公信建设的有效路径。五是搞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以基层为镜,认真总结省高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和不足,透视基层问题现象查找自身作风“短板”,进一步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据了解,辽宁高院领导干部将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联系点法院指导。目前,48名领导干部与48个基层法院实现了对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作为自己的联系点,结合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辽宁高院还特别明确,领导干部下基层必须轻车简从,厉行勤俭节约,不准超标准食宿,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收受土特产。(记者 张之库 通讯员 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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