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全国法院迅速行动起来,纷纷作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治会议精神。
江苏
6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专门部署。省高院院长公丕祥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把人民法院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省法院要扎实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切实把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有效分流、共同化解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执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切实把有效解决纠纷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积极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理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福建
7月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福建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落实好。福建高院同时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继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深入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精心打造特色审判品牌,做大做强“帮扶企业渡难关”等司法服务品牌,努力让司法赢得群众认同。
河南
7月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要从稳固执政党的地位的高度认真对待当事人涉法涉诉上访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工作中,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院领导要亲自包案,亲自帮助解决困难,亲自做当事人的工作,亲自给当事人讲道理,直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要发挥人民法庭在调解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把不稳定的因素降低到最小限度,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川
6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重要讲话精神。省高院院长刘玉顺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把审判工作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对今年以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切实解决经费保障、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记者:何晓慧 陈海发 冀天福 通讯员:朱旻 韩俊 谢慧 黄日生 张陈帅 马穆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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