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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院服务民生: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7-07 16:56:00

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沈阳中院服务民生纪实

    
  初夏的沈阳,凉爽怡人。6月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新闻发布中心,31名专家、学者正兴致勃勃地围绕司法改革热门话题各抒己见。沈阳中院专家咨询团专家聘任大会正在举行,沈阳中院院长周维远郑重地向他们颁发了聘书。记者发现,今年法院聘请的专家中,临床医学、植物保护、农业种植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专家占多数,所聘专家可作为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

  沈阳中院通过扎扎实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把转变作风的实效体现在排民忧解民难实际行动上,在审判执行中进一步树立民生为大的意识,把工作做到群众身边,把问题解决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聚力民生惠及广大群众

  老百姓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服务?对法院现行政策有什么看法?老百姓打官司实际困难有哪些?民主生活会上,周维远动情地说:“不了解群众的期盼,不倾听群众的呼声,人民法院的工作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司法为民就难以落到实处。”为此,沈阳中院班子成员带头下去搞调查研究,32名庭(处)长纷纷下去走访人大代表,深入街道、社区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

  3月12日,周维远来到沈阳市信访大厅接待窗口亲自接谈信访人。他认真倾听了姜某等5名信访人案件情况及来访请求,耐心解答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走访调查,沈阳中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将司法关注民生落到实处。

  据统计,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沈阳中院为68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00万元,以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话语言系统、电子触摸屏等技术手段为媒介,为当事人提供对立案、审判、执行情况的跟踪查询,做到审判流程全程公开透明。

  改进作风提供优质高效司法

  优质高效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期盼。沈阳中院把加强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来,使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与民心民意合拍。

  3月18日,沈阳中院对外公布9件“2013年度优秀案例”。据沈阳中院政治部主任聂雪松介绍,沈阳中院每年都会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例整理出书,以此鼓励法官办好案、办精品案。今年评选出的9件优秀案例,就是在去年17901件审结案件中,经合议庭自荐、庭长与主管院长审查推荐、审判委员会委员半年和全年的两次评议决定的。

  设立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是沈阳中院改进作风又一创新。审判委员会委员专门审理重大信访案件、抗诉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或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数量,院级领导不少于10件,庭长不少于本庭年人均结案数的20%。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参加审判委员会的次数,进行量化;对于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经考核不称职的,劝其辞去或提请人大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大数据助法官破解执行难

  沈阳中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运用互联网思维,将大数据运用到执行工作中,把转作风的成效体现在多做群众得实惠的好事、解决群众不舒心的难事上。

  5月29日,沈阳中院与辽宁省银行协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执行司法事务集约管理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沈阳市两级法院与在沈阳的30多家银行单位共建网络查控平台,与以往“法官到处跑银行”执行模式相比,如今的执行法官坐在办公室,就能利用这个查控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信息,决定是否冻结、扣划,开创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从今年1月1日起,沈阳中院将生效判决文书全部上网、被执行人信息全部上网,还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这些数据对银行来说就是“宝贝”。银行可以第一时间将判决信息和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进行信贷审核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这种合作有效降低了银行的金融信贷风险。

  沈阳中院还与公安、检察、边防、金融等单位建立数据网络,让失信被执行人难以隐身、变得越来越透明。如今,在沈阳市很多企业和个人签订合同时,越来越习惯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查一查,将此当成是否与对方交易的重要考量,降低交易的风险。此外,沈阳中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政府相关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通报,这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今年上半年,沈阳中院已执结的案件中,有82件是在“失信信息”公开后,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债务的,执行回款达3179.96万元。(刘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