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意见
宁夏法院“阳光司法”不留死角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司法公开纵深发展,“阳光司法”不留死角,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要求全区法院要按照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的工作原则,切实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变单一性公开为多元化公开,以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工作为重点内容,通过推进 “三大平台”建设,及时补充、完善、规范、优化司法公开内容、形式、载体和流程,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展司法公开方式,创新司法公开平台,畅通司法公开途径,形成一套更加科学、合理、有效、便捷的司法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在实现全区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全面发布,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制度,全面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将实现所有司法依据、办案流程、纪律制度规定、执法司法结果等充分公开,逐步做到依法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意见》还明确规定,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查,按照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司法公开阳光运行。(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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