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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质量评查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8-18 17:48:00

  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8月5日、1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全省法院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各项要求,突出重点,优化评查方法。要克服单纯评查观念,不能为完成评查任务而搞“闭门评查”,要着眼于切实解决问题,真正降低赴省进京上访数量和次数,对一些重点案件,评查人员要主动接触当事人,了解其真实诉求。同时,依靠党委和政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司法救助、社会帮助等方式,共同做好释法析理、息诉罢访工作。通过评查活动,不仅要发现并解决案件中的审判错误、审判瑕疵问题,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同时,要将案件的评查结果纳入相关人员的审判业绩档案,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发挥好评查活动促进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有效提升的作用。

  湖北高院院长李静强调,一方面要继续保持进京访数量大幅下降的良好势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解决赴省访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降低赴省访数量。要在继续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包案负责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好“大法官信箱”、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三个载体,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也可以反映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利益纠纷。(作者:程勇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