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深刻查摆司法作风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案件审判质效不高问题,宝安法院科学积极建章立制,出台《卷宗评查办法》、《庭审评查办法》和《加强对人民法庭业务指导的若干意见》,及时开展初任法官、发改率较高法官办理案件等的专项评查活动。健全完善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质量专家评查、裁判文书送达前逐份评查以及志愿者庭审质量评查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今年1至9月,累计评查发改案件591件,评查裁判文书13265份,评查案卷258份,评查庭审110场次。
针对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及时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办案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每周对超审限案件进行检查通报,强化对中止审理、评估鉴定、多次延期案件进行专项跟踪管理,完善审委会决议跟踪落实制度,切实缩短上诉卷宗移送周期。严格执行司法无为问责制度,倒逼办案绩效提升。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送达效率低下的问题,推行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和集约送达,节约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针对群众投诉的办案拖延、工作态度生硬等作风问题,强化明察暗访和检查督促。落实定期轮岗、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制度,不断健全司法廉洁保障机制。(作者: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