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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与23家金融机构共商风险防范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11-13 17:43:00
金融借款类一审案件同比增长875%
甘肃高院与23家金融机构共商风险防范
 
  11月7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23家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就全省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类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共商对策,并对如何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甘肃高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截至10月27日,该院民二庭今年共受理金融借款类一审案件39起,标的额43.68亿元,与2013年相比,收案及标的额分别增长875%和760%。同时存在涉案标的额大,恐慌性诉讼高发,多起案件指向同一被告或几个有关联关系的被告;金融机构对借贷企业经营信息掌握不及时,不能及时跟踪发现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变化,错过贷款回收时机;借款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多为关联关系;部分案件存在金融机构涉嫌逃避金融监管情形等严重影响金融安全的问题。
 
  甘肃高院对审理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并通报法院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加强信息互通与交流平台构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审查,完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同时建议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管理,严格信贷责任,注意对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把握,严防利用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套取银行贷款,逃避金融监管的行为。(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