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
深化司法改革 坚持司法为民
1月23日,山西、上海、湖北、青海等地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作出部署。
山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强调,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切实把执法办案这一第一要务抓好、抓实。要大力推进改革试点,及时注意发现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加强对相关改革措施的研究、论证。要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班子队伍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上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要求,要切实加强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要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要全力推进司法改革,当好改革的排头兵。要全面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等五项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
湖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主持召开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要求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任何时候都要坚守法律底线,坚持法律准则,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细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要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创新进取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地开花。
青海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青海高院党组提出,要依法审理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保障改革措施顺利实施。要深化司法改革,全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取得成功。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健全保障严格司法的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不断巩固和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记者 段艾生 卫建萍 程 勇 陈群安 袁有玮 通讯员 朱佳平 梁学东 齐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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