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佑海出席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闻发布稿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