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23日电(记者杨维汉、李丽静)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3日在河南洛阳召开会议,宣布成立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据了解,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将进一步深化少年审判理论研究,推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解决少年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少年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和作用。
自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立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我国的少年审判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截至去年底,全国法院共设立2200多个少年法庭,共有7000多名法官从事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审判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由少年法庭审判。
近些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呈现增长趋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日益突出,国际社会对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面临着新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了关于少年法庭建设的“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工作方针,推动了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和少年审判从理论研究到司法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这次成立的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下设的13个专业委员会之一,将依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并开展工作。
据了解,河南省的少年法庭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积累了丰富的少年司法工作经验。目前,河南省在12个中级法院、65个基层法院建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或综合审判庭,有一支由697名审判人员组成的专门少年审判队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介绍,近年来,河南省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量刑规范化建设、标准化少年法庭建设,积极推行少年案件“圆桌审判”,审理了一大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为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胡云腾介绍,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少年审判和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推进实践经验的推广和理论成果的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