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三地知识产权法院所辖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请示的批复》,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