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法院列出的25类涉农业农村发展案件类型,就会进入立审执快车道。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4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辖区法院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将中央与重庆2019年1号文件落地到重庆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
《意见》共五部分二十一条,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作为重庆二中院工作重中之重。此外,现场还公布《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识别指引》《涉农案件概要信息统计报表》,为25类案件精准画像,建立立案登记特别识别标记、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工作机制。今后凡是涉及“村霸”“市霸”“行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污染乡村环境、破坏乡村生态的环境等类型案件,案件审理终结后进入执行程序,将建立涉农案件专门台账,同时纳入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重点案件范围。
根据《意见》,重庆二中院辖区法院将选优配好驻村“第一书记”,并指定审判业务骨干担任涉农案件承办人,组建涉农专门审判团队,探索案件集中办理机制;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涉农新兴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代表中增补人民陪审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优化“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理制度;广泛开展做好涉农司法调研;健全乡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 (记者 陈小康 通讯员 向存丹)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