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律师调查取得的新证据,打破了僵持的局面。5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律师调查令让上海、广州两家科技公司间的一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7年9月,上海景某科技公司将广州数某公司诉至法庭,诉请支付合同尾款及违约金260余万元。数某公司认为,合同付款条件尚未成就,拒绝支付尾款。一审法院认定,景某公司证据不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景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高院,同时提交之前的16张增值税发票凭证,数某公司却矢口否认。
今年2月,广东高院发出律师调查令,指令景某公司代理律师到税务局调查相关情况。税务局收到律师提交的协助请求后,很快作出了情况说明,数某公司已将景某公司开具的合同尾款发票提交税务局并完成认证。
新证据打破了僵持的局面,为解决纠纷,两个公司均有意调解。数某公司表示,涉案软件系代第三方采购的,目前尚未收到第三方货款,代支付的压力和成本巨大。景某公司则同意数某公司分期支付有关款项。
据了解,广东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律师调查令改革探索的省份之一。去年12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律师调查令在破解律师调查取证难、节约司法资源及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刘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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