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15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广东省深圳市中心书城举行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有关情况发布稿
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萍
(2015年11月15日)
各位记者:
大家好!从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我院收案数量增多,立案渠道畅通,运行平稳,秩序井然,群众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的具体情况。
实行立案登记制半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72件,同比去年增加2.1%。其中民事案件1976件,同比上升0.7%,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行政诉讼案件68件,同比上升23%,执行案件427件,同比下降17%。为真正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院通过多种方式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立案服务意识,规范窗口管理。我院从服务抓起,从小事做起,为立案当事人提供舒适的接待环境,在立案大厅里设置当事人等候区,配置座椅、饮水机等人性化设施,让当事人感受到“无障碍、受尊重”的立案服务体验;建立快立机制,对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若无特殊情况,收案后当即立案,当天录入电脑,当天移送业务庭,使案件当天立案率在98%以上。
二是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一站式服务节省当事人的等候时间。设置政务管理、司法公开、诉讼服务三大自助式电子查询平台,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快捷、更自主的服务方式。
三是敞开大门,无条件登记。我院严格坚持“先登记、后处理”原则,无论当事人是通过现场递送资料,还是通过电话、口头、网络、邮寄等方式提出立案要求;无论当事人诉求是否有胜诉可能,还是当事人诉求是否涉及难点问题,都一律予以登记,同时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重复往返法院,保障当事人诉权,提高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后的立案成功率。
(案例1:今年9月17日,11名农民工来到我院要求立案讨要工资,在农民工仅有一张工资欠条、且不会写起诉状的情况下,我院立案工作人员根据其口头描述做了立案记录,并与劳动部门、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一同到工地找到欠发工资的建筑商进行了协商。经过两个小时的工作,1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工资款。农民工们在感谢法院帮助他们讨回拖欠工资的同时,也对法院现在立案更方便、更高效表示十分高兴)。
(案例2:今年5与4日,也就是立案登记制实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位多年来经常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的老人,持6份诉状和有关材料来到法院要求立案,其中有4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我院立案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和要求,对老人提交的材料全部进行了登记,然后在2天内给予了老人答复:裁定2件行政案件和1件民事案件不予受理,另外3件民事案件予以受理。这名老人后来也说道,“我也知道这其中有些事儿不归法院管,我就是为了看法院的态度是咋样的,是不是真正做到了登记,是不是真正执行了制度,不管最终立案没立案,法院现在的这个办事效率,让我感到比较满意。” )
四是推行信息化在立案工作中的运用。将登记立案标准、立案流程在立案窗口公开、向社会公开。随着人民群众诉讼需要呈现出多元化,我院通过阳光司法网开设网上诉讼服务、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预约立案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把材料上传到法院,办理预立案手续。对经过网上、微信审核材料合格的起诉,当事人只需在预约时间到法院办理确认手续就可完成登记立案手续,避免排队或因材料不全而往返。
经过半年的实践,当事人感觉到立案程序更简捷,更便利、更人性化了。
我要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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