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19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发布了2018年度《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并启动运行环境资源审判“9+1”工作机制。
发布会介绍,江苏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江苏法院从保障长江水体安全、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和保障长江生物资源三个方面入手,对非法排放、非法采矿和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惩治,加强对长江水源地、长江流域生态圈、长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的保护。
发布会指出,针对环境资源犯罪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深、区域范围广、隐蔽性高等特点,江苏法院严厉打击跨域污染环境行为,尤其是跨区域倾倒垃圾、固体废物行为,对外区域污染物非法输入和污染物非法输出进行双向打击,助推实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
发布会上,江苏高院启动运行环境资源审判“9+1”工作机制。该机制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分别在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等江苏9个生态功能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跨设区市集中管辖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力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集中度。同时在南京中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赵 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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