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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招聘研究人员公告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6-02-05 16:08:35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招聘研究人员公告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从事应用法学研究和科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承担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决定公开招聘2名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一)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二)研究各类法律适用等应用法学问题;

  (三)研究域外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四)在高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集体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担任高级研究人员的科研助手;

  (五)参与法研所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学术活动,并根据要求承担相应的组织与研究工作;

  (六)编辑《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应用法学评论》以及其他学术书刊;

  (七)承担相应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科研管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为人正直、有大局意识;

  (四)热爱应用法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学术规范,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正式出版专著在5篇(部)以上,或者对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发展具有较大贡献;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能够运用一门以上外语独立从事研究工作。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者优先;

  (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的司法实践或教学科研工作经验;

  (八)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较高强度研究工作和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16年3月10日截止。本次招聘接受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者可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聘申请表以及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封面、目录及版权页)的扫描件电子文档发送至:fayansuo123@163.com。同时,报名者将本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报名纸质材料(并附2张二寸彩色照片)通过快递发送至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地址见后),截止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笔试、面试和体检。经资格审核后,合格者参加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参加考试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考试合格后,按照招录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

  (三)法研所负责组织考察并公示。

  (四)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建英曹鎏

  联系电话:010-67555926 6755593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62

  邮箱:fayansuo123@163.com

  网址:http://www.court.gov.cn/yyfx/sycs/

  附:《应聘人员申请表》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