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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毒品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仅为6.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9-06-26 08:55:30

  6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8年,浙江全省法院共计审结各类毒品案件4823件6207人,与2017年的5616件7096人相比,回落较为明显。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1331人,重刑率约21.4%,明显高于其他犯罪;在毒品犯罪中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有417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6.8%,远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34.6%的非监禁刑适用率。

  浙江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涉案罪名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共审结2948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61.1%;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反映毒品消费“末端”的案件共计1830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37.94%,禁毒斗争的成效逐步显现。

  浙江法院始终将打击重点指向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于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加大对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贩毒、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吸毒的犯罪,以及因吸毒、贩毒引发的凶杀、抢劫、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等涉毒次生恶性犯罪案件。(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宋朵云)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