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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庭:核桃树下“面对面”调解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07-12 1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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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法官将临时法庭搬进河北镇杏元村村委会,就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为原、被告双方巡回断案,定分止争。
原告李某与被告蔡某是多年关系不错的老邻居,2018年,被告蔡某怀疑原告李某偷了自家核桃,致村里谣言四起,原告李某感觉在村里抬不起头,故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诉至河北法庭。
考虑到从杏元村到河北法庭一路都是山路,颠簸崎岖,加上原、被告均已年近古稀,为方便二人诉讼,妥善解决邻里矛盾,尽快修复多年的邻里情谊,承办法官果断决定进村就地巡回审理该案。
鉴于原、被告在庭审中态度坚决,互不让步,又考虑到简单判决可能加重双方积怨,法官将二人约至村委会的一棵核桃树下耐心调解。
最终,被告蔡某答应公开道歉,但原告李某依然坚持诉讼请求。调解结束后,法官表示将对此案尽快作出判决。
巡回审判及调解过程中,北京市、房山区两级人大代表及附近村民旁听见证了庭审及“面对面”调解。(记者
宁继清 吴卫娟
)
责任编辑:孙溯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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