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实务研讨座谈会11月29日在福建省莆田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致辞。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福建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冯声康出席会议。
江必新强调,当前,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探索总结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新机制,推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在司法观念上有新思维、在为人民司法上有新思路、在为大局服务上有新作为、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办法、在推进法制政府建设上有新成效、在机制创新上有新进展、在推动官民矛盾的实质性解决上有新措施,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江必新强调,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民本、合目的性、和谐修复性、公平、权力保障与监督及能动与克制并重的司法意识,努力提高处理各类行政争议和应对复杂局面的司法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大局的观念,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十二五”规划的实现提供有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必新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各级法院要认真处理好每一件行政案件,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要在合法的范围内,支持政府和部门创新社会管理的行为,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要充分利用审判资源,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促进者;要抓好行政审判队伍和审判绩效的管理,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者。
江必新要求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诉求表达机制、便民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协调和解机制、互动联动机制以及环境改善机制等,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消除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要在释明宣传法制、利益衡平、理顺群众情绪、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促进和谐司法、防止负面影响等方面狠下工夫,以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为目标,努力推进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记者:何晓慧 通讯员:黄健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