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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三方合力解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9-09-22 15: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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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日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县综治办、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县司法局、综治办共同选派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进驻彭水法院,成立驻院调解室。驻院调解室调解案件数量应达到该院当年受理民商事案件的10%以上,司法确认案件数量不低于委派调解案件的20%。彭水法院、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张华松)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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