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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与部分在青海全国人大代表座谈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1-10 20:10:00

认真听取意见 敞开心扉交流
江必新与部分在青海全国人大代表座谈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委托,召开在青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青海高院有关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江必新向与会代表通报了去年以来全国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能动司法水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等工作的情况,并就今年人民法院工作总体要求、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今年工作中要牢牢把握的“七个坚持”进行了介绍。

  代表们认为,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省高院以创建“五型法院”为目标,集中开展了机关建设活动,反腐倡廉和司法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从青海高院的工作成绩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

  马福海代表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的工作紧扣主题,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创新举措,深化司法改革;固本强基,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特点突出,亮点多,工作成效显著。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将继续支持和关心法院的工作,努力为法院依法履行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程苏代表建议,应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在涉及法院有关工作的人大会议上,应提供更多资料供人大代表参考。

  拜秀花代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应加强对西部法官的交流培训力度。对藏区法院综合配套设施落后、经费编制短缺等问题给予更多关注和帮助。

  诺尔德代表建议,要重视西部法院人才培养问题,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院法官的理论和实务培训,提高法官素质。要选派法官到发达地区学习交流,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在青期间,江必新还到西宁市湟中县法院、城西区法院、城北区法院廿里铺法庭慰问了基层法院干警和全国模范法官牛晓林。(记者:张浩 通讯员:袁有玮 吴晓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