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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答记者问:再审审查与权益保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1-25 17:41:00
  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申请再审权利,切实解决“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是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报就民事再审审查与保障群众权益等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
 
  人民法院报: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申请再审难”问题,2008年4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民事诉讼法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修改,使民事再审审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定诉讼阶段。请您谈谈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性质与作用。
 
  苏泽林:民事再审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确定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裁定再审或者驳回的程序。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再审审查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主要途径,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定手段,发挥着诉权保障、监督纠错和再审过滤功能。
 
  人民法院报: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苏泽林: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已近三年。全国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立法精神,审时度势,把握规律,科学决策,勤劳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受理审结一大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利。采取了有效措施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从2008年4月至2010年11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158845件,审结135618件,结案率为85.4%,基本解决了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的问题。提高办案质效,被裁定再审的案件比例较民事诉讼法实施前有较大提高。加强审查阶段的调解,一万多件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通过调解、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二是加强对民事再审审查的程序规范和监督指导,以规范促公正。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条件、审查程序、文书制作等问题,先后出台了十余件司法文件和个案答复意见。今年年初,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进一步明确了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理念、方向和基本原则,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是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全国法院着力加强了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管理,督促审判人员均衡结案、审限内结案。绝大多数高级人民法院依据诉访分离的要求,科学划分立案机构职责,及时增设民事再审审查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当前,民事再审审查工作还存在机构不独立、职能不统一、业务不归口、审判力量不足、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等问题,面临着审判任务繁重的实际困难,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切实加以解决。
 
  人民法院报: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新时期,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在深入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设想?
 
  苏泽林:今年年初,王胜俊院长对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他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全面加强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诉讼权利和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完善民事再审审查机制为动力,以优秀的法官队伍为保障,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再审审查的监督职能,努力使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在为民司法中有新发展,在树立司法公信上有新贡献,为人民司法事业的科学发展而不懈努力。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再审审查工作要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树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并重的业绩观,尊重审判规律,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办案质效。要准确把握法定再审事由在不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中的适用,加强申请再审案件和申请再审事由的类型化研究。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把服务人民群众、全力保障民生贯穿于再审审查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强化“调解优先”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再审审查工作自身特点的调解方法,创新和完善再审审查阶段的调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第二,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民事再审审查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要根据民事再审审查工作的特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统一受理条件、统一审查标准、统一事由适用、规范文书制作、规范审查方式,实现民事再审审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要创新和加强管理方法,在强化流程管理、完善评价指标、优化层级管理、推进信息化管理方面下工夫,建立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实现公正与高效的统一。
  第三,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及时健全机构,统一机构职能,加强审判力量,保障民事再审审查程序的有效运行。要围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在作风建设上下真功,在廉政建设上出新招,在业务建设上有突破,在文化建设上见成效,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崇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专业素养的民事再审审查队伍。